蚌埠叶飞律师
蚌埠法律服务网
16.nj18.com
蚌埠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首页>>蚌埠 蚌埠市 怀远 固镇 五河 蚌山区 龙子湖区 禹会区 淮上区 
律师团队
>>
  •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在线
>>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 
  蚌埠劳动律师,蚌埠劳动纠纷律师,蚌埠工伤律师,蚌埠工伤赔偿律师,蚌埠劳动保障律师,蚌埠工伤保险律师,蚌埠劳动仲裁律师,蚌埠劳动争议律师,蚌埠劳动法律师,蚌埠劳动合同律师,蚌埠劳动法咨询律师,蚌埠工伤鉴定律师,蚌埠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蚌埠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叶飞律师为您解决蚌埠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蚌埠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蚌埠劳动工伤案件。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蚌埠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


  •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


  • ·劳动者如何打辞退官司?
      辞退官司中,另一方当事人为企业一方。但是,像一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劳务外派关系等复杂情况的,究竟要以哪一个企业作为被告?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以作出辞退行为


  • ·劳动合同终止之通知
      一些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怕自己在知道单位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后怠慢剩余时间内的工作,都会拖延宣布。等到合同到期才告知不能续签,总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如此呢?   


  • ·最新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 ·劳动合同撤销的原因
      劳动合同撤销的原因,参照《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可以分为以下类型:(一)欺诈、胁迫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二类: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


  •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


  •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在内的各项条款。老王2007年10月进单位后,双方虽然签订一份期限至2009年10月31日的劳


  • ·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
      一、合同条款应依法而定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七项必备条款、双方约定条款和专项协议及其他附件。必备条款见《劳动法》第三章、《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


  •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


  • ·强迫职工劳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


  •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否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从而确定是否主张残疾赔偿金。而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并有被扶养人的话,被


  •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


  •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一)劳动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主体合格,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不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即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培训费
      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


  •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


  • ·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


  • ·劳动合同终止漏洞的避免
      企业在发放终止合同意向书时却因为员工的“面子”,而未将书面同意书送达。处理这种情况,企业可委派两名员工先送达,并声明如员工拒绝签字也视同送达。一些企业在操作中,采用当即要求被终止合同的员工写


  • ·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吗?
      公司的内部规定中有很多以罚款作为处罚员工违纪的手段,如上班抽烟、开会迟到、接听电话不及时等。一次因为与客户多说了几句话,而耽误了开会,马先生便被公司以扣工资的方式罚款200元。面对诸多不合理的内


  • ·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


  •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


  •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在订立聘用合同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包括了解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经营条件,其经营项目是否


  •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   



  • 蚌埠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老板拖欠工资,可我也不在当地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可我也不在当地怎么办?

    ·劳动工伤,你好,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
      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的路上车祸受的伤11年元月做的第一次手术,到12年的元月才能做第二次手术,公司也给了我工伤认定书,医药费都是我的老板付的,快一年了,生活问题没人解决,我找到劳务站,劳务站说要我到分公司去要,可分公司没钱,我该找谁要?第二次手术还没做能不能解决此事?盼回复谢谢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我老公是银行一名员工
      我老公是银行一名员工,在里面工作了差不多十年了,我们打算生第二胎,属于计划生育外的,如果我们生了,他们单位是否要开除他?如果开除了,还能不能得到劳动合同中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一位在工地上做外架的工人,因为脑充血去世,去世后2还?6万工资还没有拿到,现在已
      一位在工地上做外架的工人,因为脑充血去世,去世后2还?6万工资还没有拿到,现在已经联系不上老板了,该怎么?/p>

    ·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
      我是车间的操作工,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85分为10分5分到80分为50分以下为0分,

    ·我老板托欠我工资6530元,我老板属于外包队,总公司以经把工
      我老板托欠我工资6530元,我老板属于外包队,总公司以经把工程款给他结清,我和他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在公司里有我指纹考勤,还有他给我打的微信欠单,我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我每次给他打电话他都说没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元月份工资到目前还赖着不给,我最快要血汗钱

    ·试用期以想辞但公司要扣半个月工资我该怎么
      试用期以想辞但公司要扣半个月工资我该怎么

    ·劳动能力鉴定与实际状况不符该如何
      劳动能力鉴定与实际状况不符该如何

    ·个体工商户老板欠工资不付
      个体工商户老板欠工资不付

    ·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
      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疑问
      我于06年7月进入广州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劳动合同是10年12月底到期,在12月21日突然通知我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了,但只补偿给我三个月工资的补偿,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上多的班算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算合
      周六日加班的应支付2倍工资或安排用平日调休。

    ·在厂里出工伤厂里面没有买社保他也不报工伤,还有工资只发低薪我
      在厂里出工伤厂里面没有买社保他也不报工伤,还有工资只发低薪我是右足第一跖骨折的

    ·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发上月工资吗
      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发上月工资吗

    ·你好!我是半挂车司机因为老板拖欠工资离职离职后被各位理由扣2
      你好!我是半挂车司机因为老板拖欠工资离职离职后被各位理由扣2万多元,我想咨询一下这些扣费合法吗?能要回来吗?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我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他能否把我的工资结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  我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他能否把我的工资结清       向法院起诉的费用要多少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热线:025-84110110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蚌埠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蚌埠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蚌埠劳动工伤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叶飞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