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叶飞律师
合肥法律服务网
16.nj18.com
合肥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首页>>合肥 合肥市 肥东 肥西 长丰 巢湖 庐江 蜀山区 瑶海区 庐阳区 包河区 经开区 高新区 
律师团队
>>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律师在线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 
  合肥建筑律师,合肥工程律师,合肥建设律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合肥经济犯罪律师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
专项服务
>> 
建筑工程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叶飞律师为您解决合肥建筑工程法律纠纷,解答合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法律咨询,代理合肥建筑工程案件。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合肥建筑工程法律知识:
  •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 ·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当事人研究开发某项技术的合同。合同中完成开发工作的一方为开发研究人,即受托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当事人称为委托人。  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


  •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第38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 ·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了技术开发项目委托合同,双方都应受合同约束,自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333条规定“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


  • ·违法建筑需要拆迁评估吗?
      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长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区位主要考虑交通、配套设施、人文环境所占用土地的面积等因素,用途主要考虑是


  • ·技术开发的风险承担
      技术开发的风险,是指在新技术成果研究开发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而致技术开发工作停顿、中止、失败或部分失败所造成的技术开发损失。  技术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无法克服的困难是指:  一、


  •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


  • ·成片开发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  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工区、项目经理部、建筑


  • ·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是否有权退房?
      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初审
      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领取表格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报送资料以下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1)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


  •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一)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  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


  • ·违章建筑被拆除是否可获得补偿?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


  • ·什么是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一般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明确的、独立


  • ·其他当事人对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
      其他当事人,尽管对导致缺陷没有关系,也可能承担建筑物缺陷的责任。有关法规规定的出租人、制造商、出卖人和房地产代理商对建筑缺陷承担责任,有关当事人应注意。在商业出租交易中,房地产商应当保证其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


  •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诉讼主体的确定
      实际案件中,合同虽是建筑公司订立的,合同履行中却是个体施工队以该建筑公司的名义施工,个人组织,个人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只向建筑公司交纳管理费,建筑公司只负责订立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收取


  •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


  • ·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


  • ·技术开发合同中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应当由当事人约定确定归属。约定不明,又无法订立补充协议,或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则确定为共同所属


  • ·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
      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平等主体身份参加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履行各自义务的同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二、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


  •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其他房地


  •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一、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税率3%)。  二、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



  • 合肥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土地被征收了,补偿的建筑住宅用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被征收了,补偿的建筑住宅用地可以买卖吗

    ·开发商包租十年,前五年房租底掉当时房款的一部分,后五年按房总
      开发商包租十年,前五年房租底掉当时房款的一部分,后五年按房总价的%12回馈,可已经拖欠两年半房租了,我想上诉,请律师

    ·没房产证,温馨提示您好,温馨提示您好,我看好了一套房子可是开发商
      温馨提示您好,我看好了一套房子可是开发商说没房产证只签个协议,请问敢买吗

    ·房子应为开发商一直没有盖,现在想要退回首付款
      房子应为开发商一直没有盖,现在想要退回首付款

    ·开发商违约要讲房屋收回,赔付的违约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你好,律师,我于2011年8月11日经拍卖公司拍的一处房产,首付款已于2011年9月26日全部付清,现开发商迟迟不办理下面的手续,经私下打听,开发商打算违约,高于我们的成交价卖给他人,我想咨询开发商是否有权再卖他人,如果他们提出违约,要赔偿我们多少?按什么标准赔偿?

    ·建筑工地高空坠下大理石砸伤底下干活的工人因怎么赔偿
      建筑工地高空坠下大理石砸伤底下干活的工人因怎么赔偿

    ·业主可以以开发商违约为理由向法院起诉,申请暂停还贷吗
      业主可以以开发商违约为理由向法院起诉,申请暂停还贷吗

    ·甲公司为重建一栋破旧的厂房,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承揽合同。丙是甲san
      甲公司为重建一栋破旧的厂房,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承揽合同。丙是甲公司的电焊工,某天下雨,甲公司安排丙在乙刚建好但正在进行内部油漆的厂房内作业。因电焊的火花溅入乙公司油漆工丁的油漆桶内,致使丁身体大面积烧伤。经治疗,丁花去医疗万元。向谁求偿?

    ·我在18年在一个开发商那里预订了一套房,当时说
      律师:您好!我在18年在一个开发商那里预订了一套房,当时说的21年底交房,当时让我先交了27万多的购房意向金(期房),后发现开发商因地皮拆迁出问题一直至今未开建,从19年5月份我就开始去找开发商负责任商议意向金退还,他一直说退还,每次找他推现在他们没有钱至今,推了无数次了,至今未退还,我现在已不相信他了,准备走法律程序;请问郑律师我这种情况怎么走程序,如果走法律程序他们是老赖的情况下,我怎么有把握尽快把我的钱要回来?.

    ·合作开发房地产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应如何处理
      合作开发房地产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应如何处理

    ·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么,我们分公司和总公司合作开发一个工程现在总公司违约分公司可
      我们分公司和总公司合作开发一个工程现在总公司违约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么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
      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并且扣留劳动者的门诊病历及发票,威胁制止劳动者上报工伤这个违法吗?.

    ·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关于对方停运损失费的问题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当时我撞得出租车追尾当时他刹车灯也没有亮,停在斑马线上我方说他是拉人 当时我撞得出租车追尾当时他刹车灯也没有亮,停在斑马线上我方说他是拉人,对方说是让行人说法不一致造成扣车,5个工作日后交警让我去处理事故,结果判定我全责对方不签字现在走的一般程序需要检测我的车所谓没达成协议是因为出租车司机想要5000的误工费扣车加修车大概7天吧,我拿不出来我说让他去法院起诉,如果我方诉拜的话法师判定这个务工费金额后保险公司会不会给我报销,我的

    ·合伙软件开发,您好
      您好,请问如果合伙开发一个软件。开发从过程到结尾都是由别人设计制作的。我没有参与。但是,是我组织的这个团伙来制作这个软件。那在制作之前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或是什么书面上的证据。才能证明做出来的软件是我的呢?

    ·你好王律师,我住五楼顶,住进去六年了开发商每年都给我修住建局
      你好王律师,我住五楼顶,住进去六年了开发商每年都给我修住建局也修不好,王律师现在多处漏水越来越严重,开发商给过承诺书保修好的,眼看要过房屋保质期,每年花半年时间等修房,请指路,

    ·在仓山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买xx家机关文件罪以及虚开发票),
      在仓山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买xx家机关文件罪以及虚开发票),检察院这边量刑建议是2.5年,这样能争取到缓刑吗?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解答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法律咨询,代理合肥建筑工程案件,为您解决合肥建筑工程法律纠纷。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叶飞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