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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诉

  叶飞律师为您解决再审申诉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再审申诉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再审申诉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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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 ·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的情形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www.njLawyer.cn。。。)请求事项:因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因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判决剥夺了我的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www.njLa


  •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Y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高级人民法Y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最高人民检察Y依法提出抗诉的;4、最高人民法Y认为应由自己再审的www.njLawyer.cn。。


  •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行政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申


  •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


  • ·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可否申请再审?
      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可否申请再审(1)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本身不能申请再审。(2)其他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生效,可对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南京律师网。(3)如果其他当事人上诉,则二审生效,可对二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 ·再审期限超过6个月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一下两种途径:1,向法院申诉,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www.njLawyer.cn。。


  •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人民法Y审理下列再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Y依照审P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处罚的;5、有其他应该开庭审理情形的的。


  •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要明确具体,易于司法适用。要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出发,将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明确区分为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南京律师网。在我国,有学者认为:“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原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确有错误的,均可以提起有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


  •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查找;


  • ·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即:一般民事案件向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则向二审法院


  • ·刑事再审案件能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再审是对案件的纠错程序,不应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机关能否撤回起诉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


  • ·什么事再审申请的新证据?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


  •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开具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补正即可。材料补正不影响再审时效,只要在立案窗口登记,就起到时效中断的效


  • ·刑事再审案件可否适用取保候审?
      《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再审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进行重新审理,这就意味着第11条所说的“在押的原审被告人”一般情况下即正在服刑的犯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条


  • ·检察院抗诉的决定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


  •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


  • ·申请情况下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二)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四)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


  • ·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上


  •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www.njLawyer.cn。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


  • ·执行案件哪些情况可以申诉?
      执行案件发生下列情况可以申诉:(一)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或者明显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和范围执行的;  (二)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故意拖延执行、不执行,或者应当依法恢复执行而不恢复的;  (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或者违法将案件执行款物交付给其他当事人


  •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裁定书;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


  •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依照审P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人民法Y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刑事申诉须知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二、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检察院抗诉的适用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此外,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
      (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及巡回法庭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二)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 ·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可以说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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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突发疾病死亡,但不知道如何解决
      我是县事业单位人员,我们招聘的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是从事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工作是他突发脑梗塞死亡,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我们事业单位来说应如何解决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也享受保险待遇吗?但是他虽然当时是在工作岗位,但他突发疾病时,是正在跟别人说话时发生的,并没有从事自己的业务工作,也就是说干活,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好
      你好,我们是武汉的一个单位居住小区,但是我们楼上的那户人家却将房子出租给了一个私人的加工厂作为加工房使用,我们住在楼下,每天都会在半夜楼上开始搬运货物,时间大约在三四点钟,15分钟左右,平常也不是经常的有很大的声音,但是几乎每天都有一定的时间在发出制作加工件的声音,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起诉这位住户?这个物业是否有一定的责任?因为我们这边每户出租都要通过物业的。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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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快速解决下面的问题?
      请问:我跟别人合伙做一个工程,合伙人是正规的项目经理,有中标通知书等手续,后来这个项目分给三个分包做,其中有我们一个(称甲),另外两个都是发包方找人做的,但是其中一个分包(称乙)跟承建方与发包方关系当时都比较好,开工的时候都交了农民工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承建方给乙方担保了钢材款,并与发包方做好了手续,由发包方在付款时扣除,后来工程结束,乙方做亏跑了,当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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