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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申诉
 

再审申诉

  叶飞律师为您解决再审申诉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再审申诉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再审申诉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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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院出庭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指令后,应当


  •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


  •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1、人民法Y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Y提出申诉,人民法Y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


  •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


  •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是指: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予质证的证据;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或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


  • ·检察院抗诉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有两种类型,即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最高机关,有权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行使法律监督权南京律师网。所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www.njLawyer.cn。。。)请求事项:因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因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判决剥夺了我的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www.njLa


  • ·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适用于检察院,如果办理案件时,该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较大,检察院会对案件的信息进行公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包括哪些?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


  • ·再审期限多长?
      再审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五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六个月内提出,不以判决、裁定发出六个月为限。A、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面,如果在属于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下,超过追诉时效后,当事人又发现存在确可推翻原裁判的有效


  • ·申请情况下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二)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四)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


  • ·当事人刑事再审申请的启动
      最早认为案件错判、具有强烈纠错愿望的往往只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说,被告人的申诉是推动刑事错案纠正的强大力量。所以,应当为被告人的申诉提供规范化的渠道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错案发现之功能www.njLawyer.cn。由于申诉与刑事再审存在严重脱节,被告人很难通过申诉及时有效的启动刑


  •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南京律师网。。


  •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www.njLawyer.cn。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


  •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人民法Y审理下列再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Y依照审P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处罚的;5、有其他应该开庭审理情形的的。


  •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


  • ·法院刑事再审决定书
      ×××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


  • ·再审书面审查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足以确定再审事由成


  •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最高人


  • ·刑事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 ·什么是再审申请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四)违反


  •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P: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5、认定


  • ·再审申请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


  • ·检察院抗诉的决定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 ·刑事再审案件可否适用取保候审?
      《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再审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进行重新审理,这就意味着第11条所说的“在押的原审被告人”一般情况下即正在服刑的犯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条


  •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如发现新的证据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如果是不同的理由,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可以自自


  •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即:一般民事案件向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则向二审法院


  • ·再审申请书撰写的原则
      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工具和载体,也是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最重要的渠道。再审申请书的撰写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目的性民事再审申请书是为了说明原生效裁判、调解书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是专门给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法院看


  •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查找;


  • ·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可以说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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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仲裁申请书自己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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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出院再入院,请问第二次入院还算是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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